盐城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请假、考勤规定

作者:纺织服装学院 来源: 日期:2017/2/28 09:37:51 人气:312加入收藏


   1、学生要按时参加学校、系(部)统一安排、组织的教育教学活动。上课、实验、实习、劳动、重要会议等都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按时参加者,必须事先履行书面请假(病假、事假),凡未经请假、请假未准或请假逾期未按时返校者,均以旷课论处。
   2、要求请假的学生,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请假条),交班主任审批后,再按审批权限逐级批假。
   3、学生请假半天以内,由班主任或辅导员批准;半天以上,五天以内的,经班主任或辅导员同意、系领导批准后,报学工处备案;五天以上的,经班主任及系同意、学工处审核后,报分管学生工作的领导批准。
   4、得到相关部门批准后,到系办公室进行登记。
   5、请假期满,学生须到所在系(部)销假,并上交请假条。不销假者,作旷课处理。学生假满不能上课,应续假,续假时,按上述请假规定办理手续。
   6、学生因病请假,必须持本校卫生所或乡级以上医院证明。
   7、节假日、周末前后原则上不批假,有特殊情况,需由班主 任、辅导员或系部签署意见后,报考学工处批准。
   8、教学计划内的课时按实计算,其中,实习、见习、社会实践,公益劳动、军训、运动会、政治学习等每天按6学时计,自习课、早操等亦按实计算。
   9、学生参加由学院举行的,或由学院组队的市级或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举办的重大活动或竞赛,如与上课时间冲突需请假的,由组织者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证明,经教务处同意后,组织者负责通知学生所在系部并转告任课老师。
   10、各班考勤统一由班长或副班长负责,体育课由任课老师检查,选修课由课代表负责检查,每天向班长汇总。班长(或副班长)要逐周填写考勤统计表报系部,各系汇总后逐月公布,并报学工处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