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的通知

作者:纺织服装学院 来源: 日期:2019/4/17 09:28:06 人气:452加入收藏


关于开展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科技

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协,城南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经济发展局、科协,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落实市委七届七次全会精神切实履行科协联系服务科技工作者的职责,团结引领广大科技工作者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三市”战略、“两海两绿”路径,推动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谱写新时代盐城发展新篇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决定开展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第八届十佳科技标兵、第十一届优秀科技工作者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和名额

(一)先进集体5个,奖励科技工作者团队,表扬为“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

(二)先进个人30名,奖励做出突出贡献和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10名,表扬为“盐城市十佳科技标兵”;奖励一线在职、做出显著成绩的优秀科技工作者20名,表扬为“盐城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二、推荐评选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坚守科学精神、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二)科技工作者团队或科技工作者应于近2年内,在以下任一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1.聚焦“高质量发展走在苏北苏中前列”目标定位,在组织实施“三市”战略、深入推进“两海两绿”、全力打好“三大攻坚战”中组织技术攻关、技术协作,在自主创新能力提升、高端技术供给、产学研协同创新等方面补短板,做出重要贡献;

2.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或科研辅助工作中,特别是在关键共性技术预研、学科建设方面,有创新性成果或推动学科水平进位;

3.在企业生产实践中,围绕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推动技术创新、新产品开发,利用高新技术提升传统产业,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等方面,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在农业生产中,推广先进实用技术,有效促进农业增产和农民增收,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

5.在提高全民科学素质、推进科普信息化、加强科普资源共建共享等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

6.在教育卫生医疗等公益事业中,为公众提供优良的科技服务并广受好评;

7.有较高的科技管理和组织才能,科技管理和人才培养工作在本系统内处于领先位置。

上述工作应当主要在市内完成。

(三)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县级以上科协及所属学会(协会)办事机构专职工作人员,科协基层组织专职工作人员,企业、事业单位中主要从事行政与管理工作的人员,曾获得过市级以上“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荣誉的相关人员不参加先进个人推荐评选。

(四)获奖科技创新团队负责人、先进个人必须为中国籍,科技创新团队成员70%以上应为中国籍。

三、评审程序

成立评审委员会,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的负责同志,以及有关部门、学科、院校等方面的专家、学者组成,负责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科协组宣部。

按以下程序开展评审工作:

1形式审查。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对推荐对象资格和推荐程序进行形式审查。

2专业初评。按理、工、农、医等学科分类组建专业评选小组,对候选对象的业绩进行量化评分和定性评价产生初评人选,经评审委员会办公室筛选汇总后,按表扬名额的120%的比例,向市评审委员会提出建议对象。

3综合评审。结合初评结果,市评审委员会对建议对象的地区分布、学科结构、实绩考察和社会评价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审,等额确定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和盐城市十佳科技标兵、盐城市优秀科技工作者。

4媒体公示。将综合评审结果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被提出异议的人选,认真进行调查,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四、奖励办法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作为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庆祝活动内容,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科协联合印发表扬通知,对获奖团队和个人颁发证书、奖牌,并予以适当物质奖励;各推荐单位可通过一定方式表扬和宣传获奖对象。

五、有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规范操作。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城南新区党工委组织人事部、科协共同负责本辖区候选对象的推荐、筛选工作;市各有关部门单位以及市级各学会(协会)、市直各基层科协负责本部门、本单位、本学科候选对象的推荐、筛选工作。各推荐单位可视情况设立推荐评选机构,以遴选申报候选对象,并就推荐的候选对象按干部管理权限征求组织、人社、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意见。所有个人和团队均应通过上述推荐渠道产生,不接受自行申报。

(二)严格标准,确保质量。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以科技工作者的思想品质、精神风貌和工作实绩为衡量标准,严格把关,优中选优。推荐出来的科技创新团队、科技工作者应当政治表现好、事迹感人、业绩突出,确保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

(三)面向基层,注意比例。推荐对象要面向在各个领域基层一线科技工作者,重点推荐服务地方新特产业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发展潜力大的中青年科技人才和面向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在解决重大科学问题、开辟新方向、突破关键核心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的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评选过程中,要适当考虑女性的比例,统筹考虑推荐对象在科研、企业、农村、科普、服务等工作领域的分布。

(四)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做到社会公认。推荐过程要有广泛的群众参与。要严肃评选纪律,对伪造身份、编造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

(五)把握进度,按时报送。推荐材料经各推荐单位盖章确认后,于4月26日(周五)前将纸质版(A4版面)和电子版一并报送市评委会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推荐材料包括:

1.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2.《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候选团队推荐表》、《盐城市十佳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荐表》一式三份(正反两面打印,主要事迹必须按要求填写,否则一律退回);

3.候选团队、候选人近两年来工作总结(2500字左右)及其必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4.候选团队、候选人工作情景电子照片一份。

评选文件和相关表格可在“盐城市科学技术协会”网站下载。

市评委会办公室地址:市世纪大道21号市行政中心2424室,联系人:马春阳,联系电话:8666242488192424,电子邮箱:yckxzxb@126.com

 

附件:1.盐城市优秀科技创新团队候选团队推荐表

2.盐城市十佳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候选人推

荐表

 

中共盐城市委组织部    盐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科 学技术协会

2019年49

关于开展评选2019年度盐城市科技标兵、优秀科技工作者和优秀科技创新团队推荐评选的通知.doc